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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银行贷款+风险保障补偿金”模式架起 “惠农桥”
发布时间:2017-11-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农村金融时报

    为了在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一座“惠农桥”,解决农业经营主体“融资难”的问题,近几年,各地探索推出了“银行贷款+风险保障补偿金”模式。其运行机制是以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,再由合作银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、无抵押、低成本、简便快捷的贷款,当出现不良贷款时,按约定程序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予以补偿。

    该模式一方面弱化了金融机构对农民财产抵押物的要求,有效提升了贷款的可获得性,另一方面发挥了财政资金“小钱撬大钱”的作用,一般可以按照政府提供风险保障补偿金的8-10倍撬动银行贷款。

    以江西省推出的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为例。2014年8月,江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江西省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融资试点实施方案》,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风险共担、互惠共赢”的原则,全面启动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融资试点。

    据了解,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由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财政以2:1:2的比例筹集引导资金10亿元存入合作银行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,合作银行按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低成本贷款。纳入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试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先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上的优惠,银行实际执行利率遵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,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%;同时,该模式贷款手续简便,由财政筹集贷款风险补偿金,合作银行不再需要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抵押和担保,不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;此外,贷款发放快捷,获得个体贷款授信的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,合作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之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,总计5个工作日就可发放到位。

    在运作模式上,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实行县级独立运作,财政风险补偿金也统一由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管理,并实行专人专职专户管理。试点的贷款合作以一年为一个周期,在确保财政风险补偿金安全和及时补偿的前提下,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存款利率,财政风险补偿金结余及孽息收益用于补充下一年度财政风险补偿金,滚存使用。

   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塘头村养猪大户卢恒文就是“惠农信贷通”的受益者之一。2014年,受生猪价格市场波动影响,卢恒文急需资金进行周转,在拿到邮储银行江西省分行发放的110万元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贷款后,养殖场运转能力得到极大改善,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。卢恒文说:“过去只是找亲友借钱,拜访10多家才凑足几十万元。借到钱后,不少亲友放心不下,不时催着还钱。现在通过‘财政惠农信贷通’政策,不但减轻了利息支出,还减少了提供抵押和担保的麻烦,仅5个工作日内就能得到贷款。”

    据了解,截至今年5月,江西省已累计发放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贷款309.2亿元,其中2017年度新增投放贷款57.65亿元,占全年批复信贷计划的49.3%,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达8万户,户均贷款28.46万元。由于这种模式操作简便,惠农政策效应显著,江苏、河北、浙江、江西等许多省份目前都进行了广泛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