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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看晋江:赋予农民充分选择权
发布时间:2018-05-2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中国农业新闻网-农民日报

  本报记者蔡茂楷

  5月16日,在有着“海峡第一村”美誉的金井镇围头村,福建省晋江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股权质押贷款,青阳街道阳光社区、金井镇围头村分别获得金融授信两亿元。通过股权质押,围头村10名股东获得贷款175万元。

  “股权质押盘活了资产,但这只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‘小内容’。”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。2016年、2017年,晋江先后被确定为省级、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。去年,36个村先行先试,至今年底,将基本完成189个村集体产权改革任务。

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壮大了集体经济。晋江全市394个村(社区)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2.8亿元,比上年增加6100万元,比增29%;村均村财收入73万元,比上年增加15万元,比增27%。

  依法依规,筑牢产权改革底线

  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‘四梁八柱’性质的改革,底线尤为重要,必须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,农民权利不受损。”福建省农业厅经管处调研员罗良标表示。

  晋江是福建经济第一大县(市),经济基础较好,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晋江乡镇企业、乡镇经济发展较充分,为不少村(社)留下厚实的“家底”。

  在本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施改革中,晋江格外注重把好“四个关口”,确保改革围绕“以民为本”的方向不偏离。

  把好成员界定关。针对晋江华侨多、外来人口多的情况,市里充分考虑各类群体利益,对成员资格取得、丧失等提出指导意见。特别是对外嫁、入赘和移居海外等12类特殊对象,都专门作了详细规定,确保界定有规可依。

  把好清产核资关。全面摸清家底,部分有条件村(社)还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,做到账账、账实、账据相符。

  把好股权设置关。将股权分为集体股、个人股,并规定个人股权重不低于70%,让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改革红利。

  把好股权管理关。明确“确权到人、发证到户、户内共享、社内流转、动静结合”的管理原则,既保持了原有成员股权的稳定,又维护了新增成员的权益。

  因地制宜,探索产权改革“四种路径”

  晋江394个村(社区),村情社情、集体资产构成、村民诉求都不尽相同,对此,晋江特别注意不搞一刀切,有针对性地选出36个村(社区)试点先行先试,通过“一村一策”,探索形成了产权改革的“四种路径”。

  一是市场化运作。主要是推动集体经济实现现代企业运营,保证集体资产增值保值。比如,针对地处繁华商圈、集体资产雄厚的阳光社区,引导其成立村集体经联社等9家企业运作,现村年均财政收入达2500多万元。

  二是股份化改造。积极引导村集体将被征用集体物业置换成店面等经营性资产,实行股份合作改革,折股量化、确权到人。在整村拆迁的华洲村,改革后,村民每年可获得分红1000元。

  三是集体化管理。鼓励村级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,运营管理原来的闲置低效“三旧”资产,有效提升集体资源利用率、收益率。比如,滨海休闲渔村围头村,就盘活了近300亩闲置土地,成功创建3A景区,每年贡献村财政收入350多万元。

  四是规模化经营。在确保权属不变前提下,由村集体统一承租村小组、村民土地,与专业合作社等合作,每年盈利按比例分红,以提高村集体、农民收入。像前尾村,就在引导下将330亩土地以入股形式,参与合作社经营,集体和村民每年可实现收入超40万元。

  加强组织,确保产权改革有序推进

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利益调整,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,才能找根源、抓痛点、算大账、解小结,将改革有序推开。

  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让农民享有足够的知情权,晋江市在宣传推动上做足文章。通过精心制作闽南方言版动漫、成员界定“一张图”等,进村入户、答疑解惑,确保更多农民听得懂政策,愿意支持、参与改革。

  在顶层设计上,落实“一把手”抓改革的要求,创新建立“政府、村社、专家、律师”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。市里制定并出台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等10份规范性文件,确保改革在法制化、制度化轨道上顺畅运行。

  给农民充分选择权,在规范程序方面,明确改革涉及的重要方案、关键环节,需经村民(成员)大会或代表会议80%以上表决通过,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,避免了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。通过这些努力,全市没有一个村(社区)因改革产生信访、群体性事件。

  此外,给予每个试点村10万元资金补助,对于部分无村集体创收项目条件的村(社区),探索新办法,改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方式,由之前的“兜底”补助变为由市财政出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,收益归村集体,帮助这部分村(社区)实现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。